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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长武县检察院推行10项便民措施和7项惠民实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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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,将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,近日,长武县人民检察院结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研究确定,推行10项便民措施和7项惠民实事,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

      一、便民措施10条

      1.全面公开司法救助的对象、范围、救助条件和救助流程,提高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司法救助的精准度。

      2.建立律师业务预约制度,及时办理辩护律师业务申请,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。

      3.建立检企联系微信群,与各民企保持常态化联络,畅通反映问题渠道,主动为企业解决相关法律问题。

      4.设立非公企业法律服务站,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咨询、风险防控等法律服务。

      5.开通公益诉讼“随手拍”举报平台,实现“让群众少跑路,让数据多跑路”。

      6.建立检企联系通讯录,构建点对点法治服务“直通车”。

      7.制定《检律会商工作办法》,充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。

      8.设立律师、诉讼参与人接待室,配备复印机、饮水机等设施,方便群众。

      9.建立未成年人案件“亲情会见”机制,将亲情感召、司法人文关怀引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。

      10.建立诉讼参与人监督司法办案机制,规范司法行为。

      二、惠民事实7项

      1.开展司法救助,解决刑事案件受害人“急难愁盼”问题。

      2.走访民营企业,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,解决优化提升营商环境、企业运转过程中的困难,指导企业科学经营管理。

      3.结合脱贫攻坚,深入帮扶村鼓励引导群众发展产业,提高收入,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

      4.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,举办法治讲座,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,加大惩处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。

      5.落实“四号检察建议”,监督市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窨井盖日常维护,守护群众脚下安全。

      6.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通过发检察建议、提起公益诉讼等,全力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公共利益。

      7.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,促进依法行政,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



文字:任荣花

审核:党北平

编辑:尚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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